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
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
(温州办事处2007年7月)
参保利益
在互助保障期内,会员因发生工伤和日常生活中的意外事故造成身体永久伤害时,可以领取下列三项互助金:
1、 按照不用伤残程度可以领取不同比例的身体伤残互助金;
2、 会员因工伤和日常生活中的意外事故住院治疗的,可以根据参加本计划时选择的互助费交
纳档次和住院治疗的时间不同,按照所选交费档次对应的不同金额按日领取最高不超过180天的生活补助互助金;
3、 根据医疗机构提供的入院、出院记录,首次住院连续治疗的,按照所选交费档次对应的不同金
额按日领取最高不超过180天的住院补助互助金;
因伤情不稳定断续住院治疗,不累计计算住院治疗时间。
4、 会员因发生工伤和日常生活中的意外事故造成身故,或者经抢救无效后在180天内身故,
按照所选交费档次对应的金额其家属一次性领取身故和丧葬互助金。
伤残互助金和身故丧葬互助金不能兼得。
除外责任
下列原因会员不享受上述互助金:
1、 疾病;
2、 自杀、故意自伤身体以违法、犯罪行为;
3、 由于战争、军事行动、地震和放射性物质泄漏;
4、 其他非因工伤和日常生活中的意外事故造成的身故或伤残。
参保规定
1、 参保对象及年龄: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会员,身体健康,能够正常参加所在单位工作,年龄在16至60周岁的在职职工,由基层工会统一组织职工参加本计划,并且在同一单位参加本计划的职工不得少于其全部职工(含正式职工、合同制职工、聘用期超过一年的临时职工)的50%(含本数,下同)并且不低于50人。不足50人的单位必须100%参加;
2、 交费标准:互助费的标准分为四个不同档次,分别为26元、50元、74元、100元。
3、保险期限:本计划有效期为一年,交纳互助费后互助保障期在规定的时间统一生效。
本计划交费档次及领取互助金标准(单位:元)
互助费
互助金领取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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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6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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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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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4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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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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伤残互助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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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,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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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,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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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,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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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4,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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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活补助互助金(每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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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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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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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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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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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院补助互助金(每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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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
|
30
|
45
|
6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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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故和丧葬互助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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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,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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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,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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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5,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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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0,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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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高互助金领取金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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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,4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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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0,8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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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1,2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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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1,6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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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本资料属宣传品,实务操作以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《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》规定的具体条款为准。